索 引 号:NF0008/2026-37959
发文机关: 南丰县商务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05-15
最高奖励2万元!南丰县电商企业、个人、协会可申报这项资金
政策依据:《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赣商务财字〔2025〕58号)
资金总额:5万元
板块一:电商促消费活动(1万元)
🎯 支持活动:“网上年货节”“赣品网上行”“双品网购节”等
✅ 条件:3家以上本地企业 + 3名以上粉丝≥1万主播 + 10个以上本地产品 + 单场销售额≥1万元
💰 标准:单场最高1万元
板块二:电商品牌创建(1万元)
🏆 农村电商带头人(个人) → 最高2000元
🏆 数字化商贸流通龙头企业 → 最高2000元
🏆 县域直播电商中心/村播学院典型案例 → 最高2000元
📦 用途:购买摄像机、相机、电脑等直播设备
板块三:电商主体孵化培育(1万元)
📈 条件:经省级认定,年度净增网络零售额≥2000万元
💰 标准:最高5000元/家
📦 用途:购买直播设备
板块四:电商行业组织高质量发展(2万元)
🧭 外出活动(学习、培训、参展、参会等) → 最高1万元,按差旅费办法列支
🏢 招引企业落户(年销≥500万元、正常经营) → 最高5000元/家,用于购买直播设备
申报流程:
① 项目前报方案 → ② 按审定方案实施 → ③ 提交申请材料 → ④ 商务局验收/研究 → ⑤ 公示5个工作日
备注:
资金年度统筹,不足或结余纳入下一年度
具体咨询:南丰县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