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F0001/2026-38083
发文机关: 南丰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丰府字〔2026〕39号
文件有效性:有效
成文日期: 2026-05-27
南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丰县202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
丰府字〔2026〕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红管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南丰县202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丰县202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理由 | 清理责任部门 |
继续有效(43件) | |||||
1 | 关于印发对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四类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 | 丰府字〔2021〕113 号 | 2021年11月22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统计局 |
2 | 关于印发《南丰蜜桔公共品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9〕132号 | 2019年9月24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蜜桔产业发展中心 |
3 | 关于批转《南丰县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8〕161号 | 2018年10月12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民政局 |
4 | 关于批转《南丰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丰府字〔2018〕41 号 | 2018年4月18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民政局 |
5 | 关于印发《关于丧葬费、抚恤金等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9〕2号 | 2019年1月16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民政局 |
6 | 关于批复《南丰县开展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0〕169 号 | 2020年12月15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民政局 |
7 | 关于印发《南丰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0〕116号 | 2020年7月6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财政局 |
8 | 关于印发《南丰县镇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9〕50号 | 2019年5月5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农业农村局 |
9 | 关于批转《南丰县抚河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1〕26号 | 2021年3月1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农业农村局 |
10 | 关于印发《南丰县资产评估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字 〔2020〕109 号 | 2020年6月17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发改委 |
11 | 关于《关于南丰润泉供水有限公司价格调整实施方案》批复 | 丰府字〔2022〕106号 | 2022年7月3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发改委 |
12 | 关于印发《南丰县政府购买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实施方案和南丰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6〕148号 | 2016年12月2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卫健委 |
13 | 关于印发《南丰县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1〕99号 | 2021年8月24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残联 |
14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8〕158 号 | 2018年10月8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教体局 |
15 | 关于批转《南丰县加强家校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9〕44 号 | 2019年4月25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教体局 |
16 | 关于印发《南丰县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3〕60号 | 2023年4月18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教体局 |
17 | 关于印发南丰县山塘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6〕78号 | 2016年6月7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水利局 |
18 | 关于印发《南丰县水库退出承包养殖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8〕22号 | 2018年2月26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水利局 |
19 | 关于批转《南丰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9〕35号 | 2019年4月12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水利局 |
20 | 关于批转《南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0〕65号 | 2020年5月8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水利局 |
21 | 关于印发南丰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6〕59号 | 2016年5月18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交通运输局 |
22 | 关于印发南丰县深入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6〕66号 | 2016年5月30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交通运输局 |
23 | 关于实施《深入推进治超工作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7〕43号 | 2017年3月28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交通运输局 |
24 | 关于批转县交通运输局《南丰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1〕17号 | 2021年2月10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交通运输局 |
25 | 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封山育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1〕25号 | 2021年3月15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林业局 |
26 | 关于印发《南丰县城区景观苗木移植管理规定》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8〕14 号 | 2018年12月29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城管局 |
27 | 关于批转《南丰县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2017〕140 号 | 2017年10月31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城管局 |
28 | 关于批准实行《南丰县城区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字〔2017〕2号 | 2017年1月24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城管局 |
29 | 关于印发《南丰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1〕13号 | 2021年2月4日 | 已经《南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丰府字〔2022〕154号)修改 | 发改委 |
30 | 关于印发《南丰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批复 | 丰府字〔2021〕127号 | 2021年12月29日 | 已经《南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丰府字〔2022〕154号)修改 | 发改委 |
31 | 关于印发《南丰县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2) 9号 | 2022年2月14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住建局 |
32 | 关于印发《南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丰办字〔2023〕6号 | 2023年3月10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重点办 |
33 | 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型企业和平台(载体)建设等科技活动补助资金的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3〕33号 | 2023年3月20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科技局 |
34 | 关于《南丰县星级讲解员管理办法》的批复 | 丰府字〔2023〕139号 | 2023年8月1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文广旅局 |
35 | 南丰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 丰府办字〔2024〕96号 | 2024年8月27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人社局 |
36 | 关于印发《南丰县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4〕110 号 | 2024年10月11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林业局 |
37 | 关于印发《南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4〕137 号 | 2024年12月3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
38 | 关于印发《南丰县运动员参加体育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奖励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5〕35号 | 2025年4月18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教体局 |
39 | 关于印发《南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丰府字〔2025〕80号 | 2025年8月27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
40 | 关于印发《南丰县殡葬管理所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5〕25号 | 2025年3月27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民政局 |
41 | 关于殡葬管理所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的批复 | 丰府字〔2025〕34 号 | 2025年5月7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民政局 |
42 | 关于重新发布《南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的批复 | 丰府字〔2025〕79 号 | 2025年8月27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林业局 |
43 | 《南丰县集体林地延包登记工作操作规 程》 | 丰府办字〔2026〕21 号
| 2026年3月17日 | 不存在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事项 | 林业局 |
已失效(2件) | |||||
1 | 关于批转《南丰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1〕41号 | 2021年4月20日 | 因时间已过或事情已结束 | 农业农村局 |
2 | 关于批转《2021-2023年南丰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1〕98号 | 2021年8月24日 | 因时间已过或事情已结束 | 农业农村局 |
已废止(7件) | |||||
1 | 关于印发《南丰县惠企政策兑现“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2〕97号 | 2022年6月30日 | 新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南丰县惠企政策兑现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府办字〔2023〕72号) | 政务服务中心 |
2 | 关于新增、取消和调整第一批惠企政策事项及资金池兑现事项的批复 | 丰府字〔2022〕161号 | 2022年8月26日 | 新文件:关于印发《南丰县2024年县本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的通知(丰府办字〔2024〕75号) | 政务服务中心 |
3 | 关于印发《南丰县粮食保供应急预案》的通知 | 丰府字〔2021〕110号 | 2021年11月18日 | 新文件:《南丰县粮食应急预案》(丰府字〔2024〕32号) | 发改委 |
4 |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8〕88号 | 2018年6月23日 | 新文件:《南丰县全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 | 卫健委 |
5 | 关于批转《南丰县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0〕168号 | 2020年12月7日 | 水利局 | |
6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南丰县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1〕129号 | 2021年11月25日 | 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 住建局 |
7 | 关于印发《南丰县推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3〕133号 | 2023年8月2日 | 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 文广旅局 |
拟修改(1件) | |||||
1 | 关于印发《南丰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3〕64号 | 2023年4月20日 | 详见下 | 残联 |
修改的具体内容
(一)关于印发《南丰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丰府办字〔2023〕64号)
序号 | 原文 | 修改内容 |
1 | 《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府发〔2022〕26号)、《关于印发南丰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丰府办字〔2022〕124号)精神 | 《江西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6〕1号)精神 |
2 | 一、总体要求: 0-12周岁 | 一、总体要求: 0-15周岁 |
3 | 二、主要内容 (一)救助对象范围。 具有抚州市南丰县户籍或持有南丰县有效居住证0-6岁(不满7周岁),持有残疾人证有康复需求或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重点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部分康复救助项目年龄放宽到12周岁。 | 二、主要内容 (一)救助对象范围。 具有抚州市南丰县户籍或持有效居住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有残疾评定指定医院、县及县以上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的0-15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救助期限内不限年限,全程救助。 |
4 | 二、主要内容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1、基本康复训练。 为0-12周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识、沟通及适应训练服务。0-6岁(不满7周岁)视力残疾儿童每人次性补助1000元,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补助标准为18000元/人/年。7-12周岁视力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补助12000元/人/年。 对于0-6岁(不满7周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享受6周岁以内接受基本康复训练不限年限的全程救助。除以上康复救助重点保障对象外的残疾儿童,享受两年的基本康复训练救助。对于7-12周岁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最多享受两年的康复训练救助。 | 二、主要内容 (二)救助内容及标准: 1、基本康复训练。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内容 0-6周岁残疾儿章:为低视力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视觉基本训练,为盲童提供功能评估、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社会适应性训练;为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服务。 7-15周岁残疾儿童:在提供听觉言语、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等基础康复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生活技能、社交沟通、学习能力等为核心的功能性训练,着力提升残疾儿童的生活自理、家务、社区参与、人际交往及学习适应等关键能力,有效减少其社交障碍,促进更好地融入学校与社会。 0-15周岁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到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办理线下申请,或通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管理平台线上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代为申请,县残联负责审核。具体操作按照《江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赣残联字〔2019〕75号)要求执行。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 0-6周岁残疾儿童:0-6周岁低视力儿童和盲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0-6周岁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20000元/人/年,训练时长每年不少于10个月。 7-15周岁残疾儿童:7-15周岁低视力儿童和盲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7-15周岁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10000元/人/年,训练时长每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最低不得少于6个月,且须完成年度总课时。协议管理机构在规定服务课时内不得另行收费。 |
5 | 二、主要内容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2、辅助器具适配。0-6岁(不满7周岁) 3、手术。0-6岁(不满7周岁) | 二、主要内容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2、辅助器具适配。0-6周岁 3、手术。0-6周岁 |
6 | 三、工作流程 (二)审核确定。 对于城乡低保户家庭、脱贫户家庭、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的救助申请,县残联与民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后作出审核意见。 | 三、工作流程 (二)审核确定。 删除 |
7 | 依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分类确定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删除 |
8 | 三、工作流程 (一)自愿申请。 0-12周岁 | 三、工作流程 (一)自愿申请。 0-15周岁 |
9 | 四、救助管理 (三)救助信息管理。 乡村振兴 | 四、救助管理 (三)救助信息管理。 农业农村局 |
10 | 五、保障措施 (二)明确部门责任。 乡村振兴局要加大工作力度,对脱贫户的残疾儿童家庭予以精准帮扶 | 五、保障措施 (二)明确部门责任。 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工作力度,对“三类人员”的残疾儿童家庭予以精准帮扶 |
11 | 五、保障措施 (七)原《关于印发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丰府办字〔2019〕110号)文件同时废止。 | 五、保障措施 (七)原《南丰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丰府办字〔2023〕64号)文件同时废止。 |
12 | 附件 抚州市南丰县0-12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 | 附件 抚州市南丰县0-15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