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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NF0042/2026-36051

    发文机关: 莱溪乡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01-28

莱溪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 01- 28 16: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莱溪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莱溪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3260266;邮箱:nfxlxxd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对标国家、省、市、县年度政务公开重点部署,深刻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使命定位与发展要求,着力强化政府信息服务公众生产生活、支撑经济社会活动的功能。工作中,我们秉持及时、精准、规范的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开内容丰富多元。围绕乡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等关键领域,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4条,涵盖林地延包、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工作动态类7条,包括乡政府组织的“政府开放日”、就业创业、防溺水、安全生产、健康体检义诊、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各类活动;财政信息类2条,详细公开了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重点民生项目6条,涉及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有力推进了重大建设项目信息规范公开;社会公益事业15条,涵盖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社会保障等,及时公开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和救助结果,确保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领导介绍1条、国土空间规划1条、主动公开事项目录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开年度报告1条。

2.拓展公开渠道与形式。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平台,充分利用简篇账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便民服务信息等内容,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高信息传播率。本年度简篇账号发布信息38条,阅读量累计超过8000次,有效增强了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乡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健全申请受理与办理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响应公众申请。同时加强过程建档与管理,不断提升办理标准化水平。2025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持续优化公开领导小组构成。全面落实信息管理、发布、解读、公众参与及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规程,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切实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保障各项任务有效落地。

(四)平台建设方面

突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按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政务信息主动、及时、准确发布与解读,持续检查更新,避免链接错误、内容混杂等问题。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陈列事项流程、材料清单、联系方式等指引资料;配备自助查询设备,接入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政策文件库,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办理事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动态调整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专班,加强统筹指导与监督检查,推动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2025年度未出现违反信息公开法规的行为,也未发生相关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乡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内容较为简单,缺乏深度分析和解读,不能满足群众对高质量信息的需求。在涉及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和业务工作时,公开的信息不够通俗易懂,群众理解存在一定困难。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掌握不够熟练,在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等环节存在不规范现象,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有待强化。对发布的内容未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仍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错敏词、无效链接等问题。

下一步改进方向:

一是深化提高公开内容与公开质量。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和阐释,不仅要公开政策文件本身,还要公开政策的背景、目标、实施步骤等内容,让群众全面了解政策的内涵和意义。同时,加大对民生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创新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交流,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优化平台功能,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更新频率,深入开展历史数据清理,提升信息质量。进一步结合本部门职责和上级最新要求,持续优化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确保栏目划分清晰、内容明确,避免重复发布、无效发布;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政务公开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提高干部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三审制度,按照信息“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自查自纠,定期对政务公开中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泄露公民个人隐私。同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把好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避免引发舆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5年度我乡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5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