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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可网办)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蜜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可网办)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事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非工作日办理方式:预约服务,工作时间内通过“12345”政务热线或现场预约。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0.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办:网办途径: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http://fw.amr.jiangxi.gov.cn/wsdjindex.html)
申请材料:(1.若材料属于可容缺材料请在备注栏注明;2.若材料中有需要办事人提交的表格请提供申请样表图)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材料来源 | 材料详细要求 | 备注 |
1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 | 窗口领取或平台下载 | 内容客观真实,有效 | |
2 | 章程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内容客观真实,有效 | |
3 | 设立大会纪要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内容客观真实,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内容客观真实,有效 | |
5 | 住所使用证明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内容客观真实,有效 | |
6 | 成员花名册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内容客观真实,有效 | |
7 | 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内容客观真实,有效 | |
8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内容客观真实,有效 |
办理流程:申请人窗口提交资料→登入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http://fw.amr.jiangxi.gov.cn/wsdjindex.html)提交申请→窗口受理→经办人员初审→责任股室审核→《营业执照》。
结果样本:《营业执照》
常见问题:无
咨询电话:0794-3221963
投诉电话:0794-331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