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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2024年度电商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10-21 10:32

为充分发挥好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作用,促进我县电商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电商发展实际和年度工作要求,拟对在2024年度开展线上促销、宣传和孵化培育电商经营主体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金总额及来源

项目资金总额9万元,资金来源于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二、支持方向和范围

(一)支持举办线上促消费活动。

1、安排资金:3万元。

2、支持范围:支持电商企业开展“线上购物节”、“赣品网上行”和“电商十百千万行动”等线上促消费活动。

3、支持标准:单场活动补贴金额最高1万元。

4、支持条件:1)每场活动承办单位应组织本地3家以上(含3家)电商企业参加,并安排3名以上主播参与,且每位主播账号粉丝量应在3万人以上;2)单场活动本地产品不少于8个;3)单场活动线上销售额不低于3万元。

(二)支持开展桔园采摘游线上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

1、安排资金:1万元。

2、支持范围:在南丰蜜桔采摘季举办桔园游线上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

3、支持标准:补贴金额最高1万元。

4、支持条件:1)承办单位应组织不少于3位以上网络达人或主播通过拍摄短视频和现场直播等方式参与;2)每位网络达人或主播账号粉丝量在1万以上,且至少有1名来自县外;3)围绕活动主题拍摄发布时长30秒以上短视频不少于5个;4)活动发布的短视频和现场直播浏览量累计不低于5万人次。

(三)支持南丰县电商协会开展电商培训、赴县外学习交流等活动。

1、安排资金:5万元。

2、支持范围:支持县电商协会举办会员专题培训和赴县外学习考察交流活动。

3、支持标准:对活动期间老师授课费、差旅费、资料费、场地费、交通费和住餐等开支给予补贴,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4、支持条件:须参照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列支范围和标准执行。

三、项目承办方条件

项目承办单位必须为在南丰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行业组织,运营、管理良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近2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项目申报并实施

符合承办条件的企业或行业组织在本方案对外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根据项目支持方向、范围和具体要求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报县商务局审定,并依照县商务局最终审定方案负责实施。

五、资金申请流程

1、申报  项目承办方在项目实施完毕后一个月内向县商务局提交资金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请表;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申报方有关证照复印件;项目支出票据、现金流水等财务凭证及有关合同等佐证材料。

2、审核  县商务局收到项目承办单位资金申请后组织验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项目专项审计,并经局办公会研究确定拟拨付具体金额。

3、公示  县商务局对拟拨付项目和具体金额对外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4、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商务局据实拨付。

六、工作具体要求

1、有财政资金来源或已获得其它项目资金扶持的项目不重复享受资金补贴。

2、县商务局要严格执行《江西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开展好资金的申报、审核、公示和拨付等工作,确保依法依规、安全高效使用好资金。

3、项目承办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及相关数据必须与项目相符且真实、有效、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申报资格、收回支持资金,列入商务领域失信“黑名单”,并依法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