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3 > 县级部门
  • 索 引 号:NF0019/2024-28764

    发文机关: 南丰县公安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1-04

南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1- 04 10: 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南丰县公安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丰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请与南丰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丰县琴城镇桔都大道229号,邮编:344500,联系电话:0794-3221726,邮箱nfxgajb@163.com)。

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南丰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打造“阳光警务”。一是利用政府信息网公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今年共发布223条信息,其中转载29条。三是通过各项工作、活动宣传。该局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以春雷行动、三大专项行动、长风6号、夏季治安整治等各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为抓手,保持对突出违法犯罪的主动进攻和高压态势。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安信息59条,其中概况信息3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2条)、法规文件4条(政策文件2条、政策解读2条)、发展规划3条(工作计划3条)、重点领域17条(营商环境2条,六稳六保2条,双随机、一公开4条,突发公共事件1条,治安管理2条,市政建设3条,行政执法公示2条,乡村振兴1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14条(财政预决算14条)、五公开专栏8条(决策公开2条、执行公开2条、管理公开2条、服务公开0条、结果公开2条)、回应关切2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监督保障4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本局政府信息指南,列明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公开需求。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梳理转发的部门文件和政策解读,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无平台建设功能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2023年累计参加了政府组织的1次政务公开培训。二是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本局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还存在主动公开意识和公开深度还有待加强和拓展。下一步,县公安局将加大学习贯彻《条例》力度,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发现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