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F0056/2024-29255
发文机关: 南丰县长红生态建设管理区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1-24
长红生态建设管理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红生态建设管理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3203005,邮箱:nfchhym@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财政信息6条;发展规划类1条;其他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到位。
(四)平台建设。设立信息公示栏,将群众关心的信息及时公布在公示栏及政府网站上,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成立了由管理区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例如对重要惠企利民等文件解读不够。2024年我区将继续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和解读,全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报告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区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费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我区未向申请人收取过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