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2 > 县级部门
  • 索 引 号:NF0018/2023-24820

    发文机关: 抚州南丰生态环境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1-06

抚州市南丰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1- 06 15: 4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抚州市南丰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丰县政府门户网(jxn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抚州市南丰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南丰桔都文化传播中心23楼;联系电话:0794-3205031;邮编:3445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173条,政务新媒体等移动端共发布政务信息59+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发布环境保护领域信息95条,其中生态环境质量信息19条,行政审批公示信息72条,突发环境事件信息4

二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2022我局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主动发布11篇解读,其中政策图解8篇,狠抓政策解读覆盖面,丰富解读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本县政府信息指南,列明各类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公开需求。2022全年我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梳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根据文件的立改废情况进行实时整理更新,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服务社会生产、生活等方面作用。

)监督保障

一是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我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每年重点工作方案2022参加了2次政务公开培训。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我局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基层队伍不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仅是兼职,缺少专职人员。二是信息发布水平有待提高、数量有待增加。栏目下相关领域信息发布较少,以动态信息为主。同时信息公开专栏仍有待完善。

下一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把《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二是配合做好督导检查保障工作。运用网上检查、实地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及时更正错误。三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数量

推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本领,努力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我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2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抚州市南丰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6日

附件:抚州市南丰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