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2 > 县级部门
  • 索 引 号:NF0038/2023-24808

    发文机关: 南丰县交警大队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1-04

南丰县交警大队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3- 01- 04 19: 00

2022年,南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交管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范操作、务求实效,全面、及时地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并以此为契机,切实抓好各项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落实到位。为扎实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任组长,分管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其他科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为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大队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要充分认识到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落实责任,明确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好制度建设,规范操作,务实求效。

1、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严格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保密审查机制、对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并要求各部门有序做好大队政务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备案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2、完善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大队年内就按照要求,对公开目录、公开内容进行了全面地清查、梳理。内容缺失或更新不及时的,及时进行了完善,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并坚持把群众极为关心的办事指南、路况公告、交通法规、交管动态、交通安全知识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对信息公开时限做了严格要求,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扩展公开渠道,广泛发布,全面宣传。

1、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新规及时进行了总结、分析、归纳,并形成有关信息予以及时公开,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2、联合政府部门,定期查看县长信箱,问政抚州等平台,及时回复与解决群众咨询的城区交通秩序、交通安全、事故赔偿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大队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需要社会广发关注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南丰县政府信息网向公众公开,并根据需要以广播、电视、微信等辅助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2、部分日常管理和机关事务性信息公开得不够及时。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大队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更新完善公开机制。要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全面性,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2、及时上传更新信息。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更新和上传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同时,注意把好信息上传的质量关,从政治立场、信息内容、文字表达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内容的合法性、权威性。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形式,丰富公开的内容,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加强警民间的沟通交流,更好地了解群众需求,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丰县交警大队办公室;地址:南丰县琴城镇交通路;电话:0794—32026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驻办事大厅窗口及车管所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时间:

双休日、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假日当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假日当天:上午09:00——11:30;

错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2:00——14:30

车管所预约咨询电话:0794—3209110

南丰县交警大队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