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稿)》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稿)》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红管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南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稿)》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21日
《南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稿)》
根据《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18〕222号)、《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18〕24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20〕1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推动南丰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结合我县实际,对原《南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稿)》(丰办字〔2020〕79号)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围绕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推动农产品上行等方面,构建南丰县农村电子商务产业生态体系,使其成为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新引擎,成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新动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前,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培育一支电子商务人才队伍,推动南丰蜜桔、甲鱼、米粉、灌心糖等农村产品上行,提高我县特色农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促进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转型提升,构建较为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生态体系。具体目标为:
(一)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米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引进电商配套服务企业不少于3家;入驻企业40家以上,孵化企业20家以上。
(二)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建设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实现行政村和脱贫村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建设25个精品村级电商服务站点。
(三)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人员3000人次以上,重点培训帮带脱贫户发展的合作社带头人和具备条件的脱贫户。
(四)整合全县主流农村物流快递配送资源,搭建全县乡镇全覆盖、行政村50%以上覆盖的物流配送网络。
(五)支持特色农产品的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5个以上,培育打造1个南丰区域公用品牌,新增“二品一标”认证10个,鼓励“二品一标”产品开通线上销售渠道。
(六)制定南丰县县域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开展农村电商相关政策宣传,有关政策宣传进村入户覆盖90%以上的农户家庭和100%的脱贫户家庭。
三、实施内容
(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推进南丰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配备专职服务人员、电商配套服务企业,制定规范的服务管理制度。为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电商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一站式基础公益性服务。为中国社会扶贫网提供展示及运行支撑,实现电商精准扶贫功能。通过公共服务中心整合全县电商资源,进一步提升全县电子商务层次,促进农村产品上行和农村电商发展,打造南丰县区域性电商品牌,提高南丰农村产品知名度,扩大农村产品电商规模。
(二)建设完善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在具备条件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引入村淘、邮乐购等第三方平台,在具备条件的尚未建站行政村建设或在已建站行政村提升完善电子商务服务站,在基础较好的行政村或脱贫村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精品站点。通过服务中心为镇村提供电子商务知识普及推广、电商培训、小微电商(网商)孵化、整合当地农特产品上行、网络代购代销、承接物流快递等服务;通过站点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农产品代销、邮件代收代发、费用代缴、话费充值、电商知识和政策宣传等服务,鼓励加载更多便民服务内容。
(三)农村电子商务人员培训
积极搭建农村电子商务人员培训体系,引进具备专业资质的电商培训机构,分批次对县、乡、村基层干部,以及农村电子商务从业创业人员、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开展培训,着重加大对脱贫户的培训力度。建立培训后跟踪服务机制,对被培训人员进行跟踪,提供后续实践引导和服务。支持电子商务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营造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的公益活动。全面优化本地电商人才结构,满足南丰农村电商发展的需要。
(四)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建设
整合全县主流农村物流快递配送资源,建立县级农村电商物流快递分拣中心,建立开放、共享的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信息数据应用平台,补充购置快递分拣设备、配送车辆、冷链设施等,新增开辟县城到乡村尤其是脱贫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点。整合现有乡镇商贸中心、村级超市、供销网点等流通网络资源,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支撑服务体系,解决县域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对我县农产品经营主体发往县域外的农产品网货快递物流费用补贴。
(五)农村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和营销体系建设
开展特色农产品的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支持开展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定和“二品一标”认证。开展农村产品流通标准化、生产认证、商标注册、品牌培育、品控溯源和质量认证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南丰农村产品商品化、品牌化、电商化。打造南丰农村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培育南丰区域公用品牌,构建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支持企业在第三方平台开设农村产品授权专卖店和旗舰店,重点扶持扶贫效果明显的优势产业,建设农村产品OTO体验馆。大力开展新媒体营销推广、原产地营销活动、农旅电商营销、直播大赛、产销对接等网络推广和销售活动。
(六)开展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
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研究,委托省内外有资质、经验的专家团队、咨询机构等制定南丰县县域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创建综合示范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促进县域群众电子商务意识明显增强,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
四、投资规模与效果预估
南丰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共分6个项目,建设总投资31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社会资本670万元。县里开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账户,制定专门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验收制度,其中2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
五、实施进度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8年1月-2019年3月)
组建南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南丰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编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和动员,全面部署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建设阶段(2018年1月-2022年9月)
分阶段启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各分项目承办单位遴选与项目实施和建设工作,对建设完成的项目组织验收,对问题项目及时要求整改。
(三)整改验收阶段(2020年4月-2022年12月)
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所有综合示范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对实施不到位的项目及承办单位进行公开通报,要求进行整改,对最终无法达成约定绩效目标的项目停止后续资金划拨,追回前期已拨付中央专项资金。最后迎接上级验收,对综合示范工作进行总体评估。
(四)项目总结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在全面分析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巩固提升项目建设成果,总结推广好经验、好方法,实现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综合示范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示范的日常推进与管理事宜。
(二)加大政策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及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从人才、财政、金融、土地、税费等方面研究和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综合示范县中央专项资金,加大县财政配套扶持力度,确保资金用于实处、留下具体成果。
(三)强化资金管理。由南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审计局出台具体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中央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按照国家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要求,按照审定的投资方向,合理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相关政策与具体措施,鼓励电子商务协会等组织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积极举办各类沙龙、高峰论坛、研讨会、座谈会、考察交流等活动,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吸引各方面优秀人才、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南丰县综合示范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