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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NF0019/2022-00001

    发文机关: 南丰县公安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1-04

南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04 09: 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南丰县公安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丰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请与南丰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丰县琴城镇桔都大道229号,邮编:344500,联系电话:0794-3221726,邮箱nfxgajb@163.com)。

2021年以来,南丰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抓好网络问政,促进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办事效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现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南丰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打造“阳光警务”。一是利用政府信息网公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二是利用警务公开栏公开。县公安局机关窗口单位和各派出所、警务区均设立内容齐全的警务公开栏,方便群众查看。三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其他网站公开。让相关新闻媒体公开公安工作动态等,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公安工作情况。四是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今年共发布286条信息,其中转载43条。五是通过各项工作、活动宣传。深入开展“云剑”“昆仑”“净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安信息104条,其中概况信息6条(机构职能4条、领导信息2条)、法规文件13条(规范性文件3条、部门文件6条、政策解读4条)、发展规划3条(工作计划3)、重点领域28条(公共资源配置3条-其中营商环境3条、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8条-其中脱贫攻坚3条/六稳六保5条、公共监管信息17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8条/突发公共事件3条/治安管理2条/市政建设2条/行政执法公示2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4条)、五公开专栏38条(决策公开2条、执行公开7条、管理公开11条、服务公开13条、结果公开5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回应关切8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本局政府信息指南,列明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公开需求。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梳理转发的部门文件和政策解读,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无平台建设功能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2021年累计参加了政府组织的2次政务公开培训。二是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本局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4

0

4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1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13

行政强制

4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还存在主动公开意识和公开深度还有待加强和拓展。下一步,县公安局将加大学习贯彻《条例》力度,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发现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