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F0047/2022-21526
发文机关: 太和镇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1-31
南丰县太和镇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丰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措施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登录“南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镇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南丰县太和镇;联系电话:0794-3370021;邮编:344505)。
一、总体措施
2021年,太和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稳步推进、逐步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我镇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措施
2021年度,我镇主动公开并更新信息16条,分别是概况信息2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人事信息3条。发展规划1条。重点领域3条。财政预决算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措施
我镇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0条,其中网上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措施
我镇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具体政务公开工作由镇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明确了职责,落实了工作人员。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使得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
(四)营造宣传氛围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日常学习内容,利用镇村全体干部强会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监督保障措施
进一步完善了镇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对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确保公开到位。并将责任分解到各相关办公室,由各办公室及时提供信息,镇党政办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中。2021年度,我镇及相关个人未因政务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措施。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措施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措施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措施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各职能口子信息协调存在不足,工作人员经验不足,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动态工作并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与准确性。二是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针对具体工作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广强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上级精神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微信号建设,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