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南丰县2007年度“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四月六日
南丰县2007年度“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认真解决群体当前关心的几个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意见》及省、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及省、市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高度关注民生。坚持注重实效、惠及百姓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着力解决人民群体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着力实现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覆盖,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贫困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科学的督促检查机制和工作措施,将就业再就业、养老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扶贫、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人民群众收入、财政配套资金等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确保市下达我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发改、财政、民政、教育、卫生、交通、建设、统计、审计、国土、农业、扶贫、人行、就业、社保、医保、农医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民生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督促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做好全县“民生工程”的督促、检查、推进等工作,由县政府办副主任曾立国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
四、工作职责
(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督促和指导县就业局完成全县城镇新增就业、城镇净增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50”人员就业、城镇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跨省劳务输出、小额贷款、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等工作任务。
2、督促和指导县社保局完成全县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含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城镇大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及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等工作任务。
3、督促和指导县医保办完成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大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国有农垦、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等工作任务。
4、协调县经贸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农林水困难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未参保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的调查核实工作;会同县财政局进一步提高上述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
5、会同县财政局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
(二)县民政局牵头负责
1、完成全县城乡低保救助及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补助等工作任务。
2、做好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3、会同县财政局做好提高城乡低保救助对象及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补差(助)水平工作。
(三)县卫生局牵头负责
1、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等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工作。
2、做好提高城乡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工作。
(四)县教育局牵头负责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贫困家庭免费提供教科书、贫困家庭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助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等工作。
(五)县建设局牵头负责
1、做好全县经济适用房的规划、建设工作。
2、制定出台全县廉租房制度。
(六)县扶贫办牵头负责
1、抓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整村推进工作。
2、抓好机关单位定点扶贫、干部包户扶贫和光彩事业社会化扶贫工作。
(七)县农业局牵头负责
1、落实好中央、省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2、抓好农村沼气池新建工作。
(八)县交通局牵头负责
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提高行政村道路硬化率。
(九)县水利局牵头负责
实施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民饮水安全问题。
(十)县财政局牵头负责
1、做好“民生工程”各项具体项目的县财政配套资金安排工作。
2、做好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
3、会同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4、会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
5、会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提高全县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农林水困难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未参保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补助标准工作。
6、会同县民政局做好提高城乡低保救助对象及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补差(助)水平工作。
(十一)县发改委牵头负责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上级各项目资金的争跑工作。
(十二)各乡镇政府牵头负责
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民生工程”中涉及农村的各项具体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广造舆论。各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新闻媒体,要充分运用各种载体,结合各类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熟知“民生工程”的相关政策,进而衍变为支持政府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全县“民生工程”顺利推进。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民生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将任务分解到基层,到个人,形成“千斤重担人人挑”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制订年度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施行。
3、把握政策,完善制度。各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策,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制定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大病统筹和救助机制;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义务教育政策;完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及其它相关的政策,确保我县各项工作同上级相关政策顺利衔接。
4、强化配合,加强调度。在具体操作中,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建立“民生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制,交流工作经验,促进“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要做到严格程序,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确保“民生工程”的各项实事落实到位。领导小组要同有关职能部门签定目标管理责任状;督查小组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具体整改处理意见。凡未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一律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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