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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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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08-7-10 1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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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保险业务 办事地址:县中国银行一楼 受理窗口: 县社保局 联系电话:3211309 办理时间: 星期一 ~ 星期五的上午 8:00 ~12:00,下午 2:30 ~ 5 : 30 办事程序: 1、办理新退休人员获得领取养老金资格程序 ①申报:提供个人档案材料;个人退休审批表;个人银行帐号; ②审核:具备领取养老金资格身份;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职工50周岁); ③汇总:汇总新退休人员的有关资料; ④计算:计算新退休人员养老金; ⑤编制新退休人员养老金情况审批表,经办人签字; ⑥复核:分管领导复核并签字; ⑦签批:局主要领导审批。 2、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程序: ①业务人员编制当月养老金发放预算表和养老金发放情况表,并签字; ②分管领导复核养老金发放预算表和养老金发放情况表,并签字; ③局主要领导签批; ④报县财政局审批后,按有关财务管理程序给予发放。 3、办理支付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程序: ①申报:提供死亡证明材料、申请材料、个人银行帐户; ②审查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支付待遇; ③业务经办人编制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支付情况表,并签字; ④分管领导复核并签字; ⑤局主要领导签批; ⑥按有关财务管理程序支付; 4、办理退回养老金个人帐户和养老保险关系迁移程序: ①申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申请材料; ②审查:审查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支付范围; ③业务经办人编制退回个人帐户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保险关系迁移支付情况表; ④分管领导复核并签字; ⑤局主要领导签批; ⑥按财务管理程序给予支付; 5、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登记、记录建帐: ①接受记录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情况; ②电脑建立参保人员个人帐户档案资料; 6、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养老保险股负责指导和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7、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养老保险股平时加强对领取养老资格工作的管理,每年实行一年一度的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8、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完成工作时限。 ①办理新退休人员获得领取养老金资格手续时限,每月二十五日前集中办理一次。 ②办理养老金社会代发放时限,每月5日至25日前把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③办理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时限,随到随办。 ④办理个人帐户养老金和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限,随到随办。 ⑤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证书时限,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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