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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胡堂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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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08年7月4日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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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堂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胡堂辉同志为县房管局局长; 崔国华同志为县环保局局长; 李淑媛同志(女)为县扶贫办主任; 刘晓明同志为县移民办主任; 刘 勇同志为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周冬林同志为县物资局局长; 甘光辉同志为县外事侨务办主任; 卢建英同志(女)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赵志应同志为县支援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 李相耀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迎春同志为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邓文龙同志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彭 楠同志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张红鹰同志(女)为县发改委主任科员; 李 强同志为县建设局副局长(列张金宝同志之前)。
免去:
邓 军同志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陆志强同志的长红垦殖场场长职务; 曾小保同志的县物资局局长职务; 李相耀同志的县供销社主任职务; 周冬林同志的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甘光辉同志的县外事办主任职务; 卢建英同志(女)的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廖珊庚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黄帝仕同志的县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职务; 徐 敏同志的县外经办副主任职务; 谌 飞同志的县职业中专副校长职务; 胡日清同志的县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孟丽燕同志(女)的县教育局主任科员职务。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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