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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制定全县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2、依法核定在本局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核发营业执照;
3、依法组织查处企业虚假注册资本、提供虚假材料、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案件,办理上级交办的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
4、组织、协调监管全县非煤矿企业的安全工作;
5、对在本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实施企业年度检验;
6、审批冠县名的企业名称;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