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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审批
类别:劳动就业 来源:南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7日14:41
 
  依据:《江西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和需要的材料:
   1、举办申请报告;
  2、详细的组织方案;
  3、安全措施。

  办理程序:



  办理期限: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特殊情况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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