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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审批
类别:劳动就业 来源:南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7日14:41
依据:《江西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和需要的材料:
1、举办申请报告;
2、详细的组织方案;
3、安全措施。
办理程序:
办理期限: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特殊情况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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