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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类别:旅游交通 来源:南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6-10-25 16:1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申报材料
审批流程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十、十一条;《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1、设区市港航管理部门的请示报告。
2、如实填写《水路运输新增运力申请书》。
3、可行性报告。
4、《水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5、新增运力资金来源证明。
6、企业经营资质评估报告
提出申请→县站(所)审核→设区市港航处审核→省航运管理局审核→交通部审批
10个工作日。
8个工作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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