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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类别:公用事业 来源:南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6-10-25 15:50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申报材料
审批流程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城市供水条例》
1、城市供水企业提供确需停止供水的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的原因;
2、城市供水企业提供其修养资料。
一、受理
城市供水企业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
资料齐全者受理。
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二、审查
三、发放审批意见通知书
10个工作日
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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