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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多部门联合开展营业场所疫情防控专项督查
3月16日晚上,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联合对我县公共场所、营业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健康安全。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辖区内部分KTV、足浴店等场所,重点对进入公共场所人员是否扫码验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营业场所是否加强通风、定期消毒和清洁等防疫措施进行督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营业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立即进行整改,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发现学府路郑远元专业修脚房在上次检查中,因未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被提醒责令整改,再次检查后,发现其仍未落实整改措施。根据抚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2号通告的要求,对该店给予为期三天停业整顿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