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南丰县“最美军嫂”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020年度南丰县“最美军嫂”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部署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军人、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联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南丰县“最美军嫂”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最美军嫂是指原籍在南丰或在南丰服役的现役军人配偶;及本人户籍在南丰的军嫂。
二、评选名额
评选“最美军嫂”若干名,并推荐1名参选抚州市“最美军嫂”。
三、评选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列入“最美军嫂”推荐范围:
1、政治素养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军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支持丈夫安心服役、爱岗敬业、建功立业。
2、道德品质好。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孝老爱亲、团结邻里、勤俭持家、教子有方,在本地区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典型引领作用。
3、岗位业绩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担当实干、恪尽职守、勇挑重担、锐意创新,表现出色,贡献突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得到上级表彰,或在就业创业中成绩显著,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4、示范作用好。 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捐资助学、扶残助残等方面模范践行社会主义美德,具有典型示范作用,赢得社会高度赞誉。
(二)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家庭成员(仅指丈夫、子女,下同)有经济、刑事等案件的;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的;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5、夫妻关系不融洽、发生过家庭暴力事件的;
6、婆媳(翁婿)关系不和睦,不赡养老人的;
7、邻里关系紧张,发生吵闹、打架等不良现象的;
8、军人(丈夫)在军队受过纪律处分的。
四、活动步骤
(一)推荐上报(6月11日—6月20日)
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申请三种方式进行,推荐结果直接上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各乡(镇)推选2-3名符合条件的军嫂;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各推荐;个人可直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
2、每名候选人附1000—1500字的事迹材料,并附相关事迹照片3-5张(有音像资料一并上报)。
3、被推荐人及推荐组织(人)要有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4、推荐组织或个人要对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推荐组织或个人,其推荐人选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
5、上报和推荐截止至2020年6月20日(联系人:邹晖,电话15079453233,邮箱nfxtyjrswj@163.com)。
(二)遴选公示(6月21日—7月10日)
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根据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材料,采取多种方式遴选参评典型,向县政府提出拟表彰人员名单,经审批通过后,在全县媒体上进行公示。
(三)命名表彰(7月28日—8月4日)
拟定于2020年“八一”建军节前夕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南 丰 县 人 民 武 装 部
南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南 丰 县 妇 女 联 合 会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