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丰水利提字〔2019〕06号
分类:B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邹国英、江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河道整治、美化城市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河流监管,压实各级河长主体责任,以河长制为抓手,定期进行河道巡查,发现污染水域环境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进行整改,防止污染河流。
二、保障河道防洪排涝安全,通过我局大力争资跑项,县城防洪工程今年列入中央项目,工程总投资1.16亿元,新建盱江左右两岸及支流军港水与支流富溪水防洪堤总长10公里,并对盱江两岸岸坡、岸滩做适当整治,改善和美化县城城市环境。
三、加强河道保洁的力度,建议乡镇引导村民将垃圾收集到康赣公司设置的垃圾收集点,并加大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力度,要加快氧化塘、氧化池的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防止污水直排,建议县住建局对县城的生活污水统一采取纳管处理,实现河流岸美水清。
四、加强水域环境整治,目前政府有关部门正在与康赣公司进行洽谈对接,争取委托康赣公司对我县城乡水域环境进行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改善我县水域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南丰县水利局
二O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南丰县水利局 3223701
邮政编码:34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