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蜜桔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方案
为促进蜜桔网络销售,激发各种经营主体开展蜜桔网络销售积极性,特制定我县蜜桔快递物流补贴方案。
一、补贴总额及来源
此次蜜桔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总金额为30万元。补贴经费从《南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实施方案》中“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分项目中列支。
二、补贴对象、要求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淘宝、京东、苏宁、拼多多、微信、抖音)注册店铺,销售南丰本地生产蜜桔的企业、电商示范县电商服务站点及个人(以下简称经营主体),可申请蜜桔线上销售快递物流补贴,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店铺,线上销售南丰蜜桔经营主体,店铺注册归属地在南丰县境内;企业自建自营电商平台要求企业注册地在南丰县境内。
2、线上销售的蜜桔必须通过南丰县域内的快递物流企业发货。
3、申请南丰蜜桔线上销售补贴的经营主体应诚信经营,保证果品质量,维护好南丰蜜桔品牌形象。
(二)补贴要求
1、在2020年11月1日-2021年2月28日这段时间内线上销售的蜜桔方可获得快递物流补贴。
2、经营主体在上述期限内线上销售500单以上给予补贴,500单以下此次不安排补贴。
(三)补贴标准
经营主体线上销售500单以上部分的单数按0.5元/单标准给予补贴,单个经营主体在快递物流补贴期限内累计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申报材料
南丰蜜桔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申请表;企业或个人资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网店网址及页面截图(网络交易截图);由电商平台记录的交易数据(店铺网上交易明细单);快递物流资料(快递发货底单,发货地为南丰县,物流发货单号需与店铺订单及销售物品对应一致);材料真实性声明。
(二)申报流程
1、备案。申请补贴的经营主体,需在本方案对外公布之日起20日内到南丰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备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并按月向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网络报送企业及个人网络店铺运营销售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备案的经营主体不予受理。
2、申报。已备案的经营主体需在2021年3月1日—15日期间,向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逾期不予以受理。
3、审核。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对经营主体提交的材料开展初审,初审后县电商办组织人员进行复核。电商办将复核结果提交南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公示。将审核确定的经营主体有关信息及补贴金额对外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5、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承办企业向经营主体一次性发放南丰蜜桔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资金。
三、工作要求及责任追究
(一)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南丰蜜桔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本方案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阳光实施,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办应对申请补贴的经营主体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三)严明纪律,强化追究。申请经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或刷单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或个人责任。
(四)加强档案管理。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档案,将申请补贴企业和个人的基本情况材料、申请材料、资金拨付相关证明文件和依据等及时整理归档,确保补贴项目落实情况经得起的检验。
四、其他事项
1、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丰县电商办所有。
2、申报材料以A4纸大小装订成册,需连续编写页码,加盖骑缝章,按一式三份纸质和一份电子版提交,电子版注明电商主体名称。
电话:19136808922(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0794-3202335(县电商办)
附件1:申请南丰蜜桔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经营主体备案表
附件2:南丰蜜桔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申请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申请南丰蜜桔网络销售物流补贴明细
附件1:
申请南丰蜜桔网销快递物流补贴经营主体备案表
经营主体类型 | 电商企业 □ 电商服务站点□ 个人 □ |
1 |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网店名称: 网店链接: 法人姓名: 联系方式: 发货快递名称: |
2 | 电商站点名称: 经营地址: 网店名称: 网店链接: 站主姓名: 联系方式: 发货快递名称: |
3 |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网店名称: 网店链接: 经营住址: 联系方式: 发货快递名称: |
附件2:
南丰蜜桔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申请表
时间: 年 月 日 | |||
申请经营主体: | 联系方式 | ||
网店名称: | 网店网址: | ||
本销售季蜜桔销售单量(单) | 申请补贴金额 (元) | ||
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意见: | 盖章:年 月 日 | ||
县电商办意见: | 盖章:年 月 日 | ||
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年 月 日 |
附件3:
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页。
2.申请人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
3.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5.申请人承诺接受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6.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侵权、欺诈、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7、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8、未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9、未重复申报资金奖励。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申请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法人(个人)签名:
企业盖章(个人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4:南丰县XX申请南丰蜜桔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明细
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申请经营主体名称 | 快递名称 | 产品名称及重量 | 收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收货地址 | 快递单号 | 发货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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