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南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 丰 县 民 政 局
丰民提字〔2019〕1号
分类:A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邓梅龙委员:
您提出《关于规划城市建设街道命名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从源头上抓起,在编制城市总规及控制性规划和小区详细规划上就把城市道路和街区命名摆在首要位置,使名字不重复,方向尽量和实际一致,方便人们出行。
2、随着县城区的不断扩大,城区道路不断增多,在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的同时,也对路牌的设置提出了更高要求。路牌方位的设置原则是以偏什么方向为主就以什么方向定位,如:偏南北方向为主就以南北方向定位。现在设置的路牌方位就是以这个原则来确定的。由于种种原因,原来设置的路牌没有按上述原则执行,造成路牌方位不清,东西南北乱象,极大的影响我县的形象。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认真改正。
3、居民住宅小区门牌标设,不是规划建设及民政工作职责,属公安局工作职责。
4、邵家堡、瞿家堡、乌石岗、老虎窟等是地名标志,不是路牌标志。
5、今后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在设置路牌标识上做好服务。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南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丰县民政局
2019年5月27日
抄 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联单位及电话:南丰县民政局 0794-3202242
南丰县住建局 0794—7965600
邮政编码:34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