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河长办开展《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宣传活动
12月9日,南丰县河长办联合县水利局人员在桔都广场开展“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 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活动。活动中,县河长办积极向前来询问的群众解答疑问,主动介绍了南丰县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加深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了解,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河湖保护行动中来。